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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臺燈光變化的基本形態燈光變化仍視為“光的空間構成”研討的延續。因為它是以四維空間的流動形式變換光的空間構成。 通過燈光轉換手段,由一種燈光空間狀態,轉換成另一種燈光空間狀態,謂之“燈光變化”。 燈光變化在光的空間構成中與以上介紹的靜態空間構成不同,它是運動的光。絕大多數演出的燈光是以動態形式組織光的空間構成。從舞臺美術意義上,它是以四維形式表現空間的流動,它具有推動劇情發展,助于戲劇動作展開,改變時空關系、組織空間構圖激發觀演情緒等功能。 燈光變化仍視為“光的空間構成”研討的延續。因為它是以四維空間的流動形式變換光的空間構成。通過燈光轉換手段,由一種燈光空間狀態,轉換成另一種燈光空間狀態,謂之“燈光變化”。燈光變化在光的空間構成中與以上介紹的靜態空間構成不同,它是運動的光。絕大多數演出的燈光是以動態形式組織光的空間構成。從舞臺美術意義上,它是以四維形式表現空間的流動,它具有推動劇情發展,助于戲劇動作展開,改變時空關系、組織空間構圖激發觀演情緒等功能。燈光變化仍視為“光的空間構成”研討的延續。因為它是以四維空間的流動形式變換光的空間構成。通過燈光轉換手段,由一種燈光空間狀態,轉換成另一種燈光空間狀態,謂之“燈光變化”。燈光變化在光的空間構成中與以上介紹的靜態空間構成不同,它是運動的光。絕大多數演出的燈光是以動態形式組織光的空間構成。從舞臺美術意義上,它是以四維形式表現空間的流動,它具有推動劇情發展,助于戲劇動作展開,改變時空關系、組織空間構圖激發觀演情緒等功能。燈光變化仍視為“光的空間構成”研討的延續。因為它是以四維空間的流動形式變換光的空間構成。通過燈光轉換手段,由一種燈光空間狀態,轉換成另一種燈光空間狀態,謂之“燈光變化”。 燈光變化在光的空間構成中與以上介紹的靜態空間構成不同,它是運動的光。絕大多數演出的燈光是以動態形式組織光的空間構成。從舞臺美術意義上,它是以四維形式表現空間的流動,它具有推動劇情發展,助于戲劇動作展開,改變時空關系、組織空間構圖激發觀演情緒等功能。 |